监测报告表全本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飞思卡尔半导体(中国)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飞思卡尔半导体(中国)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(二期)
2、建设地点: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飞思卡尔半导体(中国)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
3、建设单位:恩智浦半导体(天津)有限公司
4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二期工程拆除现有废水回用系统,建成1套水切割/减薄废水和封装废水的回用装置,实际处理能力为1080m3/d,处理工艺为“BAC生物活性炭+超滤+紫外杀菌+过滤+RO膜”。
5、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6、联系人:张工
7、联系电话:13342063257
8、邮箱:452258240@qq.com
注意: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